羅馬書12:17-21
若是能行,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。18
小摘
要盡力與人建立好的關係,對於自己吃虧,寧可退讓,讓上
帝親自主持公道,且愛你的仇敵,以友善的態度勝過惡者的蠻橫。
默想
這個禮拜和許多人談話...
特別有深刻的感觸...
聽著彼此誤會的兩個人各表己見...
誰也不想主動去化解這被破壞的關係...
事實上兩種聲音兩個生命都有錯誤之處...
但也有值得認可的立場...
所以我認為重點並不在於誰要先認錯...
而是關係要先恢復...
雙方願意彼此接納...
才有對話和了解的可能...
耶穌不就做了最好的示範...
祂在乎的是關係...
而不是我們能夠做到最好...
即使我們活在犯罪的生活裡...
祂仍然愛我們、接納我們...
也因著這樣的愛...
我們才擁有能力去改變和調整...
所以要求別人改變以前...
別忘了先用愛去接納與包容...
有時硬碰硬反而帶來更大的傷害...
對彼此來說都是輸家...
願意先讓步的人則贏得尊重...
而使對方相形慚愧...
目的為了使彼此更好...
達到雙贏的局面...
不管如何...
總是努力與人有好的關係...
是非對錯當然不可置之不理...
但我們必須使人在愛中認識真理...
而非因著論斷、指責和定罪...
親愛的天父:
求祢使我有足夠的智慧處理人與人的關係,讓我成為使人和睦
的管道,不偏袒任何一方,也將祢的愛時時放在我們當中,使我們
學習饒恕與接納,且懂得退讓,使我們在相愛中成熟和完全。
奉主耶穌的名,阿們!
